接着,唇不讲道理地落在她的唇瓣上,沈煜肆意享受这份柔软,他没心思理会屋里是否还有旁人,眼下他只想吻她,也唯有这种最独特的触感,能安抚他困顿的心。
空气稀薄,喘息声愈渐粗重。
他的攻势甚是猛烈,白芷招架不住,身子发软,很快宽大的掌牢牢支撑起了她的腰肢。
沈煜的眸光暗了暗,不可抑制地情动,他继而亲吻起她的耳廓,脖颈,她的腰肢不觉颤动,无意撞到了他的人鱼骨处。
伤口有些疼,他闷哼了一声,隔着衣衫,在她肩头落下一个浅浅的齿印。
白芷红了红脸,声线娇软:“干嘛咬我?”
沈煜以玩味的语气说道:“身上缺了一块肉,拿你的补。”
实则,他当真缺了一块肉。
此地亦在京郊,距小姐的庄子不远,他骑马个把时辰便抵达了目的地。沈煜记得庄子的名字,也曾在脑中无数次描绘去那的路线。
他该去道声谢,又怕自己不配。
若非此事委屈了白芷,他大概会一拖再拖。她肯为他吃味,说没有窃喜是假的,可更多被慌乱占据。
世上仅此一个白芷,他已窥得天光,就要紧紧抓住。
天寒地冻,身子因劳累,再度滚烫。他舔了舔干燥的唇,眸光坚毅,不愿无功而返。村落的轮廓越来越近,他策马扬鞭,一路疾驰。
村落的人家似乎比从前少了许多,颇为萧瑟。沈煜凭借记忆寻找到从前落脚的那户院落,却早已人去屋空。
待天光亮些,有早起的人家去田头劳作,他赶忙上前询问。那人顺他手指的方向一看,脸色大变,脚步更急。
沈煜倍觉疑惑,没多犹豫,奉上重金,那人咽了咽口水,这才讲明缘由:“我们这个庄子的东家犯了事,没活路了,乡亲们有奔头的都跑了,没了靠山,在这也是被土匪欺负。”
沈煜锁眉:“犯了何事?”
那人白了他一眼,一副明知故问地口吻,道:“这年头惹了谁会没活路,爷您一看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还用得着小人说吗?自然是那位权宦老爷了!”
“那家的姑娘呢?”
“姑娘?死了好些年了,东家刚落难不久的事吧,听她那个奶妈子说,是得了病没钱治,活活拖死的。”
后来,??x?那人又絮叨了些什么,沈煜半个字也听不清。他失魂落魄地跨上马,迫切地想见到白芷。
她是他救命的稻草。
他竟无意害死了曾经的救命恩人,心头落满了霜,彻骨的寒意向手脚蔓延,他没敢打听小姐的名讳,一旦知晓,这份愧疚便长出了爪牙,会生生把他撕裂。
对不起,对不起……心头钝痛,他挣扎着掀开衣衫,那个纹身果然因体温,变得清晰可见。
他不配再提及这个小字,小姐辞世之时,定然对他无比痛恨。思及此,沈煜点燃火折子,狠狠按在这一块皮肉上。
纹身灰飞烟灭,灼痛撕心裂肺,他满头是汗,强忍着没喊出声。疼,但比不上小姐所受苦痛的千分之一。这点弥补,实在微不足道。
他从马背跌落,冰凉的地面再度刺痛了伤口,沈煜唇色泛白,忽而无比庆幸,白芷还好端端活着。
她亦因他吃尽了苦,此后他会好好护着她,护着他在世间的唯一一丝归属。
沈煜挣扎着爬上马背,狠狠扬鞭,他要快些,快些回到白芷身边。
眼下,他正和她紧紧相拥,比先前的每一次都难舍难分,恨不能让她就长在自己的血肉里,相生相依。
危险已在浑然不觉中逼近,一支冷箭擦过沈煜耳畔,直直插在门框上,力道极大,是明目张胆的挑衅。
他眉峰一凛,把白芷护在身后,冷眼去瞧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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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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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早, 村落弥散着朦胧雾气,来人亦躲在晦涩之中。
沈煜拔剑,狭长的眸犀利深邃, 能透过一些虚妄, 锁定猎物。对方竟是一人只身前来, 好大的胆子。
他把白芷推回屋内, 关紧了门,朝那道影子兴师问罪。动作因病痛略有迟缓,照理说,也远超常人。
可偏偏来人并非常人, 那人看出他的“劣势”,一根长枪总往沈煜腰侧伤处抡, 枪一寸长一寸强,沈煜的腿脚被限制,无法近那人的身。
蓦地, 长枪的柄节节肢解,变作鞭, 那人手腕翻动,用鞭子绕捆了沈煜的双手。
这处处被牵制一幕多少有些熟悉,上次被这般戏耍, 还是儿时在阿爹的演兵场。沈煜眉峰一挑, 素白的脸上露出愠怒,他早不是孩子了。
沈煜腕处用力, 似雪的皮肉上勒出狰狞的痕, 他察觉出一丝松动, 加大了力道。哪知, 那人一手拉紧鞭子, 一手挥刀朝他刺来。
这一招一式,让沈煜心头一紧,来人究竟是谁,为何路数像极了阿爹。
那人隐瞒了实力,他身姿轻盈,速度快似闪电,更因在雾气中难辨真容,显得压迫诡谲。
“臭小子,从前教你的,都忘了?”
耳畔甚至幻听了阿爹的声音,未及思索,沈煜的手脚已自行应对起来。不是忘了,而是不敢显露,他怕从身手上被人看出端倪。
是以,沈煜很快收敛了动作,抓牢鞭子,反把那人往自己身侧扯,他脸色铁青,作势要扳回这局。
沈煜定下神,力道和速度都远在那人之上,即便不出剑,也打得那人节节败退。胆敢装神弄鬼,必得扯下他的真面容。
“点到为止!点到为止!”
那人跌坐在地,先前的气势一扫而光,在沈煜压迫的手脚下,连连求饶。
这声音很耳熟,沈煜上前扯下他的面罩,哦,讨厌的人果然张着讨厌的脸。
饶是唇角沉重,沈煜还是给了他一丝笑意,渗人阴森:“楼小公爷,这是闹哪出?”
白芷透过门缝观察着,竟是楼染捣乱?虽说沈煜心里是装着别人,但相比之下,还是楼染更顽劣!她揣着怒意推门而出,身子不经意护住了沈煜。
沈煜眼底爬上一丝暖意,疲惫与疼痛好了大半。
“先前在夜市,楼小公爷的车驾险些撞死我们。今日,楼小公爷又趁着沈煜身子不适,搞偷袭?!沈煜现在是我的人!不许你伤他!”人虽娇小,气势却十足。白皙的面上因气愤充盈着血色,美眸圆睁,流露着坚定。
楼染心说这护短的反应,那封西北的来信,白芷应是看过了。实则,他藏去了一半内容,从前白芷带给他的铁质“风铃”,楼染终于查出些许眉目,那是战甲的鳞片,三足金乌是某支叛军的军徽。
这原不是秘密,只是彼时他们都年幼,叛军伏法后,相关内容尽数销毁,才一时没了头绪。
楼染此次先前,除了正事,也是想借着偷袭,诈出沈煜的身手。虽说只是那么一瞬,还是被楼染捕捉到了。
思绪被白芷咄咄逼人的质问打断:“说!你到底来这做什么!”
楼染玩味一笑:“来给厂公和娘娘提提神,圣上已经发现小阿芷不在宫里了。而坊间,许多人目睹了厂公身边总有佳人在侧,你们说,别有用心的人会怎么跟圣上联系这两件事?”
沈煜眸光冷了冷,疑虑道:“若是宫中有变,满福会派人告知我。楼小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