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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贵盈香 分节阅读 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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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心翼翼的将食盒推进里间,才抬起前腿拍掉了食盒的盖子。


这个时候,她的口水已经几近泛滥。


食盒打开了,最上层一碟子青菜、一碟子木耳露了出来


没有肉好抠门的丫头


几乎不费什么力气,两个盘子就空了,但沈秋檀觉得肚子依然空空如也,她急忙推开第二层,糟溜鱼片、木须肉


对嘛,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


食盒一共三层,沈秋檀索性连最后一层也打开了,是一碗汤一碗米,味道和卖相都不错,可量实在是太小了。


没多少工夫,沈秋檀已经连盘子底儿都舔干净了


但肚子这是闹哪出吃了这些,不但没有平复,反而愈发饿了


饿的心慌啊


沈秋檀将食盒放好,放到门边触手可及的地方。心里盘算着,自己要不要去找找厨房在哪里


她回到床上,将被子揉成一个长条,像是有人在里面睡的样子,然后又蹦到了门边,现在天还亮着,等到天黑再出去。


她打定主意,忽然想起自己随身带着的银两和玉佩,还有娘留下的香谱,怎么不见了去哪儿了她又回到床上,将床翻了三遍,整个屋子也找了不下两遍,结果都没有。


她原来佩戴的紫檀木牌,也是变身之后就没了,难道每次变身要吞个什么东西


这是变身的诱因么


可怎么又不像,如果玉佩和银两是诱因,她可是随身带了许久的。


不过稍微费了点脑子,肚子似乎更饿了,左盼右盼,终于盼到天完全黑下来,盼到了采青亲自收了食盒


沈秋檀,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推开门缝,窜了出去。


亲爱的厨房啊你在哪里啊


沈秋檀觉得自己现在这幅饿鬼投胎的样子真的是有些羞耻,可肚子饿起来,羞耻什么的又算个鸟啊


三瓣嘴动了动,她惊喜的向着一个方向窜去,那里有食物的香气,而且是肉香


我爱吃肉,我要吃肉


厨房里烟熏火燎,油烟不小,平时不是那些主子们派人取吃食,寻常人都不会久留,可现在是冬天啊。冬天里,府中暂时没有要伺候的正经主子,活计清闲,忙完之后,蹲在灶坑旁,取取暖,烤烤火,再喝喝小酒,斗斗牌九


嗯,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。


此时,暖意融融的厨房里,管事张婆子正在同两个老姐妹一起,就着先前留出来的糟溜鱼片和木须肉下酒。她们都是原来济云州刺史府的下人,萧旸占了刺史府,却留了一半伺候的人。


圆胖兔子浑身发抖,都是气的,她双眼通红的盯着那两大碗糟溜鱼片和木须肉。


这都是我的,我的


还以为是采青小气,原来是误会她了,竟都是这几个婆子在偷吃。


沈秋檀觉得自己肚子被气得鼓鼓的,她竭力控制住现在的脾气,这回的变身,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情绪。


一个灰袍小厮冲了进来,看到小酌的三人,惊呼一声:“哎哟,我的祖奶奶哟,您几位怎么还在这里呢”


张婆子此时已经喝的熏熏然,高高的颧骨上两团红晕,看上去有些滑稽。


那小厮去扒拉另外两个婆子,幸好那两人只喝了个半醉,比张婆子清醒多了,毕竟厨房不是她们的地盘。


“王妈妈,刘妈妈,府里来贵客了请两位妈妈立即打扫出两间屋子来”


王婆子看那小厮一眼,不以为意道:“府里现成的屋子多了去了,哪里还用特意打扫。”


“哎哟,您可知道那来的是谁”


“是谁啊”王婆子吃了口鱼片儿。


“这总之是贵客,采青姐姐说,要安排那两位住在远香堂”


远香堂那可是府中最华丽最要紧的一处所在,不光景色最佳,风水最好,按位置来看,一般也是主家住的地方。莫非是节度使大人回来了可他不是住在松涛苑么


王婆子和刘婆子再也不敢耽搁,跟着刘贵跑的飞快,酒早醒了。


刘贵又拍了张婆子一把:“张妈妈,快起来,烧些热水,一会儿送到远香堂去。”


张婆子被拍醒,点了点头,刘贵快步跑了,而张婆子,喝的实在太多,竟又靠在温热的灶台旁睡着了。


沈秋檀心中一喜。


只见一个白团好似一阵风一般的冲进了厨房,也不嫌弃是别人吃了一半的,几乎两三口就把剩下的糟溜鱼片和木须肉塞进了肚子。


然后,她跳上灶台,又找到了还热着的馒头,足足一篓子


肥圆兔子双眼放光:哈哈哈,真是天助我也


一口一个馒头,吃了三四个,她才反应过来,这馒头一样的东西,竟然还是带馅儿的,不是馒头,是包子真是美滋滋


一篓子包子吃光了,半锅米饭吃光了,生的两棵白菜吃光了,五六个白萝卜下肚了


啪塔一声,沈秋檀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扣着的碗,兔眼睛瞪得通红溜溜圆。


竟然是一大碗炖肉


她看一眼睡的人事不省的张婆子,果然好东西都要藏起来


吧唧吧唧,圆肥兔子脑袋几乎全部伸进了大肉碗里,那碗便随着她的动作渐渐倾斜,露出里面还剩下五六快的炖肉。


“爷爷您快来这里有一只吃肉的兔子”


第十九章 祖孙夜相聚



沈秋檀全身僵住,艰难的从肉碗里拔出头来,就见一老一小站在敞开的厨房门口,看那样子,比她还震惊。


她打了个饱嗝,差一点就要开口说话,三瓣嘴张到一半儿,才想起自己现在是只兔子。而且,偷吃,被人抓了个现行,又该说些什么


一老一小身后还站着不少人,最当先的便是采青。


但最先反应过来的,却是那须发已白的老者。


他穿着一件檀色对襟窄袖大褂子,虽然衣裳颜色深沉,但火光的映照下,那衣裳上有隐约可见的暗纹,正随着光线流动而变换;而那个率先开口的少年,看上去不过十三四岁年纪,穿了一件墨绿色的圆领袍,一双黑色靴子上缀满了珍珠宝石,华丽的能闪瞎人眼。


“哎哟,竟然还有生得这么俊的肥兔”老者看着不年轻,中气却是十足,他与旁边的孙子道:“好个乖乖,你祖母原来最喜欢兔子,这种小东西,不挑食,好养活,一生一窝”


那少年挠挠后脑勺,爷爷是不是对不挑食有什么误解兔子不挑食,但那吃的无非都是萝卜青草,这只肥兔子嘛,都吃上肉了,还能叫不挑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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